中华室内设计网

主办单位
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深圳市内设计师协会
支持单位
深圳市委宣传部
深圳市文化局
深圳市人民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
承办单位
深圳市室内设计职业技能鉴定所
协办单位
朝恒房地产(深圳)有限公司
专家评委
支持媒体
《深圳特区报》、《深圳商报》、《深圳晚报》、《晶报》、《南方都市报》、广东电视台、深圳电视台、深圳电台飞扬971、中华室内设计网、深圳新闻网、搜房网、新浪网、家天下网、搜狐·焦点网、《设计之都》、现代装饰杂志社等
联系方式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金地工业区127栋新领域大厦7楼
电话:0755-83869411-702、673
传真:0755-83868622
联系人:胡艳芬 朱熙
网址:www.szaid.cn
邮箱:A963@A963.com
QQ:273573891 335275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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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届
鹏城杯样板房设计大赛
活动动态

活动背景
  2009年是深圳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“设计之都”称号的第一年,为响应市委、市政府建设“设计之都”的战略规划,助力营造深圳“设计之都”的良好文化氛围,推动室内装饰设计行业的发展,特组织开展2009第二届室内设计师暨“鹏城杯”样板房室内设计大赛。
宗旨与目标
  1、通过大赛发掘人才,培育人才,引进人才,对大奖赛涌现的优秀设计师进行推广宣传,培育深圳的品牌设计师群体。
  2、让先进的居家设计文化、创意理念深入民心,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和对创意设计产业的关注。
  3、进一步推动中外室内设计界的学术交流,加强室内设计界与房地产界的互动合作。
参赛对象
  凡室内设计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,不受性别、年龄、户藉的限制。
参赛办法

大赛分初赛、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。
  1、初赛采用提交参赛作品的方式,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,并在深圳各高档社区举办入围作品巡展。选手入围后方可参加复赛。
  2、复赛是理论知识考核,复赛理论成绩排名前100名者进入决赛,如理论成绩合格人数超过100人,决赛人数以合格人数为准。
  3、决赛方式为手绘方案设计,现场提供楼盘样板房户型图,参赛选手进行现场手绘方案设计。作品要求着重强调参赛设计师的手绘方案设计能力,以及设计的原创性、实用性和文化内涵等。

参赛报名

  请参赛者在7月27日前,到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及指定报名点领取《参赛申请表》(或登陆www.A963.com下载),认真填写《参赛申请表》,同时需提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、大一寸黑白照片两张以及参赛设计作品,参赛资料不全者,不具备参评资格。
  报名地点: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(深圳市福田区金地工业区127栋七楼)
  咨询电话:0755-83869411-702、673   联系人:胡艳芬 朱熙
  咨询QQ:273573891 33527551

参赛设计作品的准备

  (1)参赛设计作品必须为样板房或住宅室内设计作品,分为工程、方案两大类别。
  (2)每名参赛者最多可报送5个项目,每个项目一个展板,累计不超过5个展板作为参赛作品。参赛作品必须是2006年至报名截止前的设计作品。
  (3)将参赛作品按80cm高×40cm宽规格制作出展板小图(相纸喷绘、裱KT板)。同时按180cm(高) ×90cm(宽)的规格,参照组委会参展统一模板,自行设计成参展作品文件,并提交电子文件(限JPG或TIF格式)。
  (4)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独立完成,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。

赛事排名

  专家评审组负责设计师参展作品(初赛)、理论考核(复赛)和实操考核(决赛)的评分工作,确定设计作品成绩、理论成绩和手绘设计成绩,并按综合成绩(综合成绩=参展作品成绩×40%+理论成绩×20%+手绘方案设计成绩×40%)进行综合排名。

奖励办法
  (一)个人奖
  1、综合成绩前6名且双科合格的优胜者,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。
  2、综合成绩前6名的优胜者,原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,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。
  3、综合成绩第1名的优胜者,由大赛组委会发给奖金5000元;第2、3名,各发给奖金2500元;第4、5、6、7、8名,各发给奖金1000元。第1至8名优胜者,同时颁发相应名次荣誉证书。
  4、在本次竞赛中理论、实操(实操成绩=参展作品×30%+手绘方案设计×70%)合格者,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。
  5、第9至第20名的优胜者,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胜者荣誉证书。
  6、本次大赛中,获得1至20名的优胜者,由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下达专项招调指标,符合深圳市招调员工条件的,由所在单位在当年度或下一年度内办理招调手续。
  (二)团体奖
  本次大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、优秀代表队三名。
  1、优秀组织奖的奖励对象为企、事业单位,根据各企业的组织发动及参赛情况推荐。
  2、优秀代表队从各代表单位中产生,按初赛参赛人数、各阶段入选人数、最后得奖人数、最后得奖层次等要素组成,由2009年深圳市第二届室内设计师大赛组委会组织评选。
  特别说明:本次大赛已在深圳市人民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立项,市政府拟将提供近30万元的文化产业专项资金,用于奖励特别突出的参赛设计师。

其它

  (1)为保证大赛的公正性和公平性,大赛组委会将对大赛整个过程予以监督。
  (2)大赛组委会对大赛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
活动图片—大赛启动仪式
  • 2009年“鹏城杯”样板房设计大赛启动仪式实况直播
  • 2009年“鹏城杯”样板房设计大赛启动仪式实况直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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